
近日,中共汉寿县委推进清廉汉寿建设“六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全县清廉单元建设标杆单位的表彰通报》,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喜获“清廉机关建设标杆单位(县直)”荣誉称号。
2023年,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清廉汉寿建设主体责任,将“清廉”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汉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 审:黄学丽
二 审:朱自刚 曹亚玲 童忠平
三 审:张智峰 全海波
责编:黄学丽
来源: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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